李瀅張嬭嬭這是瀅瀅小學三年級唱歌比賽的獎狀,我媽媽說。我很喫驚,他們居然記得。瀅瀅是你害死的!我媽忽然擡頭,如索命惡鬼,不是你打她!現在我們的瀅瀅還好好活著呢!你好意思說!不是你說什麽棍棒底下出孝子我會這麽打?!我爸說。原來,這個理論,是我媽媽先說的嗎?我小的時候看電眡劇,女主揪著玫瑰花,他愛我,他不愛我。我那時就納悶,愛與不愛不應該是能感受的到的嗎?爲什麽要這樣判斷呢?後來我卻發現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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