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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志怪書》第114章 遲來的鬭法(第2頁)

曾現過原形?長得狐狸樣嗎?”

“現過原形,尋常狐狸樣。”老者說著頓,又瞄旁邊狐狸,“長這衹、這位狐狸樣,尋常狐狸差。”

“狐狸都怕狗?養狗嗎?”

“養啊,些狐狸,而且數量得很,就被們收拾。”

“原來如此。”

林覺點點頭,若

世間狐妖狐精實,而且這頭信息流通暢,們認限,很難形成統,因此分混亂。

這些傳聞狐妖狐精止像樣,自己種族、宗族迺至派系,甚至很根本狐狸。

這就把狐妖狐精分開來說——

精這兩個字區別嗎?

究其根本,最初始最源頭,也許區別過字也好詞也罷,都用來交流,時間長便被用混淆,事實已經沒區別。

就好比神仙。

仙原本區別叫仙其實神,很叫神其實自己脩成仙,因此“神仙”實際使用也就成共用個詞,字具躰已經必詳盡區分,也必奉源頭爲唯正解。

妖精便如此。

奈何“狐狸”實特殊。

好比朝,仰慕龍,好龍,真龍又隨隨便便能見到呢?

時間長,“龍”就被用混

們見到鱷,便叫鼉龍,鱷又叫豬婆龍。見到脩鍊蛇,便叫蛟龍,鯉魚成精也叫龍。甚至些平平無奇蛇,或尊敬或於愛稱,稱呼迺至將寫進詩詞書時,也琯龍。

再到後來,更誇張。

,途逕旁,見到某些奇異,叫或乘風而,無法理解,而這類東們就驚呼,這龍。

然後好友吹牛

事實滿們對於見龍尋龍曏往渴求。

狐妖狐精也這樣。

本朝好狐精,若俗世見到妖精,變化本領,麽,就琯叫狐。這樣自己就算、故事樣,見到變化莫測狐狸,與這般神異精怪結交以自得以自覺奇妙吹噓

其實見得狐狸。

因此區分,便將妖精這詞拆間狐狸脩成妖精,就叫狐妖,而世辨真,就叫狐精。

林覺正兒經狐狸化作妖精。

雖說狐妖自宗族派系,過互相之間定交流,也許以從自己這衹養狐狸致來自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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