著還爭論衆,楊遠咳嗽聲,開:“用爭,案首本官已經定。”
衆聽到此話,紛紛過來,周文彬捧哏“府尊點誰爲案首?”
“陳子。”
聽到這個名字,場衆都懵。
就算李鈺案首,但也輪到陳子啊,比陳子文章寫得好幾個,麽也輪到陳子。
張衛也些目瞪呆,萬萬沒到楊遠會點陳子爲案首。
這陳漸陞爲吏部侍郎,所以提賣陳個好。
衹這解釋,否則張衛通楊遠爲麽點陳子爲案首。
雖然些名副實,但這好事。
說府也給陳麪子,都說楊遠畏強禦,來也過如此。
張衛些得,原本衹讓李鈺得案首,沒到還這之。
陳如果這個結果,肯定會認爲力。
陳子縣案首,如今又成府案首,如果再拿院案首,這就元啊。
陳必定漲,這個同也能得更舒。
王通判說科擧考試,書經策論最,點案首應儅以此爲標準,能因爲李鈺試貼詩彩,就否定案首。
但見其都說話,也就沒開。
楊遠府尊,又府試主考官,說點誰案首,誰就案首。
況且張同沒反對,顯然打算避嫌,自己又何必來,得罪張同府尊。
楊遠見衆說話,也沒解釋,隨後又點名,名,原本以爲李鈺案首,也該再麽樣也會最後名吧。
府尊這糊塗嗎?
王通判更氣得腳,覺得楊遠變。
衹惜這李鈺紀文章就如此驚豔,卻能得案首。
!歎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