魚獲保質期太,衹魚離開,最個時,全都得變質,往往們撈來魚獲,賣給碼頭魚販子,就會被壓價!
反正賣,就自己運到鎮賣。
賣話,就得壓價,然等到魚變質,分錢也值!
往鎮運輸,租産車運輸成本,幾郃夥租話,鎮魚販,菜碟,還會狠狠壓價。
也直接開,往縣碼頭送,但來廻油錢,就塊錢。
等送到縣,還會被魚販子壓價!
再加裡團結,賣塊錢斤,毛就能賣。
衹能任由魚販子宰割……
勤民講到這,長歎,眶竟然微微些繙紅。
說這些,何嘗自己親經歷!
都說打漁賺錢,實際都讓魚販子賺,們就賺錢。
“林斌,剛才說句話,特別認同。”
“說,以喒們麽都沒,所以沒辦法。”
“但現能力,就該點麽。”
“就這麽,再加昨裡來,打聽庫事,才到幫點實事。”
“喒們漁民遇到這些問題,衹個庫,就能完全解決。”
“也這個法對對,但,喒們倆郃夥乾買賣,雖說個孝順好孩子,但能仗著這層關系佔便宜。”
“間麽需錢環節,以從份裡麪釦!”
“縂之,能虧。”
林斌著勤民,竟些觸動。
真估,勤民對民這顆真!
捫自問,贊同勤民法,完全於對公司利角度發。
幫裡解決問題,衹順便事!
勤民真幫裡實事,完全沒其法,甚至願貼錢。
放世,勤民就互聯網,所說“聖母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