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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忘氣境》第171章 必須嚴懲(第1頁)

:“縣令!”

聞言,何謝林微微愣,麽縣令也來啊,都沒縣令啊。

縣令林坤,跟主簿林平濤兩來到林銘跟,“賢姪,麽廻事啊!”

呢?”林銘笑朝何謝林指。

“啥?”縣令林坤驚呼。

“擋,猶如殺父母,誰膽!”主簿林平濤難平。

何謝林曏兩位神,微微震,呐喊,“們官民相護,們同穿條褲!”

何謝林也沒麽文化,實麽成語,貌似會成語。

話糙理糙!

時,群就炸裂起來:

“縣令,您主啊!”

啊,縣令能這樣子!”

“這岸線,麽就成!”

啊,難打魚,現能也跟著曬!”

……

語,好熱閙!

縣令個頭兩個縣衙嗎?

麽,麽現們擋平縣民衆財

縣令林坤曏林銘,“賢姪,這?”

“叔伯,如果按照蕭景律法,破壞財物者,該如何処置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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