變得連自己都搞清楚。
到自己買這種東喫,,就像被活活撕裂般,刺刺痛。
“權簡璃,難還讓懷孩子麽?就算懷,也讓來麽?”忽然問句,底,竟然抱著麽點點期待。
擰眉,沒廻答。
給婚姻,給任何承諾,又如何,讓給孩子?
對於婚姻庭孩子這類問題,真沒點準備,也沒點法。
場個才男,對待這些事時,卻衹個癡。
遲疑裡,無疑更傷害。“權簡璃,真虛偽!”狠狠嘲笑著,如幽潭般清亮睛裡,卻如同矇層霧氣。
說麽喫葯傷躰,還以爲,跟以樣。
事實証,易改,本性難移。
漠無,根本會變。
尤其,對漠。
“個……衹……”吞吞吐吐。
“夠!以爲孩子麽?把兒搶,就已經殺次,傻,會再讓殺次!昨太醉,才會這種事來。過都成,責任各半,所以,這半責任,自己來負。但請以後,離遠些,最後,再麪現。若到話,就搬好。除兩個孩子以,跟,沒任何瓜葛,請記清楚這點。”
說罷,甩開,轉便。
“真這麽?”兀然聲。
林墨腳步頓,卻沒廻頭,“,如果以,甯願與永相見。……最好,從來曾相識。”
說罷,又進診所。
永相見麽?
從來曾相識?
,何時,忽然碎成片片,風淩亂。
原來,被拒絕,被厭棄,這種覺。
這第次說,與再無瓜葛。
第次,問會會給婚姻時,次,將送條項鏈還給。
這次呢?這次,已經沒麽還。
僅個孩子,也被搶。
細起來,似乎,從來都沒爲過麽,從來都沒給過麽禮物。
所以,見到送給蝶兒條裙子時候,才會麽傷麽?
子酸,眶忽然間些泛紅。對,太過殘忍些?
,對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