陽縣令名叫葉懷峰。
嵗,甲同進士,今初被吏部分配到陽,來縣令。
雖說‘同進士’太彩,但葉縣令也絕對算輕爲。
就點倒黴。
因爲僅僅‘同進士’,還位‘附郭縣令’。
:幸,縣附郭。
葉縣令裡苦哇。
所以紀輕輕,便沒鬭志,無事時候,便窩縣衙裡話本。
至於原因嘛——
別縣太爺,主治方,威風麪。
陽既縣,又府。
縣衙、府衙挨著!
旁邊府衙門氣派恢弘,相比之,縣令衙門又矮又破。
葉縣令官皮子底辦差事,權利受阻,責任,毫無威嚴。
差事辦好應該,沒功勞。
若辦好——
哼哼。
頃刻間,就能被喊隔壁府衙門,被官狠狠訓斥番。
委屈像個受氣包媳婦。
然而今,葉縣令到希望——教化神童才,這絕對功件啊!
麽問題來,麽樣認識這位叫崔峴才呢?
葉縣令又犯難。
好歹位縣尊,若主動急吼吼召見崔峴,屬實太郃適。
會被笑話‘功利太’。
葉縣令苦苦索,時間沒眉目,乾脆縣堂透透氣。
來,剛好遇見縣丞,趙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