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曼斷斷續續,講述事經過。
兩名保鏢開著豪車,帶著於曼來到康旅館。
將保鏢畱樓,獨自來到樓,還沒來得及敲門,突然就被用佈套頭。
緊跟著就通暴打,打得來及呼喊,便昏倒廊裡。
於曼哭訴,自己臉腫得敢照鏡子,個齒松動,渾都傷。
“自己都沒清誰,就該把汙潑到老子!”
唉……
於曼談幾氣:“現場畱張紙條,許寫書,斷絕戀愛關系。”
“麽書?”
“又裝……”
於曼這次沒冤枉,但同樣會承認!
又歎氣,於曼滿嘀咕:“寫給,發學bbs,還被轉到互聯網,真沒到?”
“每很作,時間網!”
理直氣壯,又皺眉問:“報警嗎?”
“沒,爸讓。”
“打者麽?”
“從樓廊戶,也從裡進來。”
“於曼,也靠自己努力考學學,麽就動腦,這種栽賍爲,故畱証據?”
耐煩質問。
“這麽,但爸爸認爲這計策,借栽賍,實際就真。爸爸閲無數,社會經歷分豐富,問題定會錯。”
“就讓爸查吧!”
“給配車保鏢,還給銀卡,真很疼,定會查!”
對於曼而言,這些確實恩賜,夠磕頭謝恩。
但以林方陽價,這點錢還夠兒子國消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