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個普普通通男。
根據劉玉玲描述,從庭條件,到作,再到業餘愛好,劉紅差能判斷來,老公就個很般男。
甚至,從照片,就更加般普通。
材,也強壯,長相也平平。
對付這樣男,劉紅能說拿把掐吧,但,將其弄到酒間還很輕松。
“況呢,概已經解。”劉紅,“這邊訴求就盡離婚,對吧?”
“對。”劉玉玲,“越越好,絕對能超過個。”
“這個沒法保証。”劉紅都,果斷搖頭。
啊?
劉玉玲就愣。
能保証?
自已都萬塊錢,告訴能保証?
能保証話,萬塊錢請乾麽?
就劉玉玲點懵時候,劉紅繼續說起來。
“老公能能個內離婚,幫幫忙就以決定,畢竟個擁自主識自由,也選擇。”
“所以,衹能給起到個助力作用。”
“最遲個期內,會老公開約會,到時候,給消息,告訴酒,幾號間,呢,直接打電話報警,就說賣婬嫖娼。”
“儅然,肯定賣婬嫖娼,衹,這麽告訴警察,警察會警処理,到時候,警察就老公軌証,任由麽狡辯,都沒用。”
“這個時候,再老公協商離婚,給老公兩個選擇。”
“第個,們兩個即離婚,裡財産平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