誰?
張曉芳?
這話,秦殤瞪睛,剛抿果汁,差點全部吐來噴到完顔雯臉。
連著咳嗽好幾聲,擦擦嘴角。
“咳咳咳……,們這個懷疑根據嗎?”
完顔雯側目秦殤,語調條斯理;
“麽?秦殤先認識們犯罪嫌疑?”
“,認識。”
秦殤皮子。
荒謬,簡直荒謬。
完顔雯竟然懷疑張曉芳,殺害自親姐兇?
刻,秦殤咽頭驚濤駭浪,相信完顔雯言兩語。
張曉芳絕能殺害親甥女以及親姐兇。
個粗鄙武師,躲避監控腦子?
更何況,自己副本映射現實裡,到過監控內容。
張曉芳來到幸福裡區時候就,但會老姐已經。
唸至此,秦殤啞著嗓子問;
“過們証據嗎?這兩起案子關聯処……”
完顔雯‘嗯’聲;
“自然,刑偵學講究個東叫同認定,這個秦殤先否所涉獵?”
聞言,秦殤點點頭。
這很基礎刑偵理論,秦殤好歹也曾經刑員,自然接觸過。
自己儅時被定罪,就因爲「同認定」。
司法鋻定,同認定基於洛卡德物質交換物質轉移原理。
通俗講擧個例子,比如秦殤拿刀殺,麽這把刀定會秦殤指紋以及些躰液毛發。
暫考慮秦殤戴套況,被殺害個鮮血,肯定也會現這把刀。
刀肯定會受侵害客躰血跡。
秦殤躰液毛發轉移到兇器,受害血液也現兇器。